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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发行的申报与核准 证券发行承销考点采分第十章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发表日期:2010-9-3  来源: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  [在线考试]

二、企业债券发行的申报与核准
 发行申报额度申请受理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发行申报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核准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会签以后由国家发改委下发批复文件,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主要核准利率,中国证监会主要对承销商的资格进行检查及发行和兑付的风险评估。
(一)额度申请
 若募集资金投向为固定资产基建投资,发债规模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20%;若募集资金投向为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发债规模不能超过投资总额的30%。
(二)发行申报(19项,P319-320)
(三)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文件
 申请文件是发行人为发行债券向国家发改委报送的必备文件。申请材料为1份原件及电子文档。
  【例题】发行企业债券时,若为固定资产投资,发债规模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
  A.10%
  B.15%
  C.30%
  D.20%                   【答案】D

三、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类承销商的资格审查和风险评估(了解)

四、企业债券在交易所市场的上市流通

五、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的上市流通
(一)准入条件P324,共5条,考点在4.5
 4.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 5.单个投资人持有量不超过该期企业债券发行量的30%
(二)审批程序
(三)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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