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辅导资料>>正文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要求 证券发行承销考点采分第九章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发表日期:2010-9-2  来源: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  [在线考试]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要求

(一)发行规模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得超过最近1期末净资产额的40%。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得高于最近l期末公司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二)期限
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6年。
 2.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短期限为1年,没有最长期限的要求。
 3.认股权证的存储期间不得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而且是至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
(三)转股期或行权期
 1.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 2.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时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相关推荐:
证券基础知识各章节考点采分汇总
编辑推荐:
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现报名保过班八折送2010版教材!
如果您需要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可以到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上书店购买
◆网校还提供更多的辅导资料模拟试题历年真题供您参考,网校还提供更多的试听课程供您选择!更多考试资讯尽在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